會員互助金申請辦法

會員互助金申請辦法

81年08月21日第二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訂定
90年01月17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102年01月23日第八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一、目的:為穩定會員生活,培養互助美德,發揮團結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三、申請對象:凡加入本會會員滿一年且無欠費者,均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四、申請項目:

(1)會員本人結婚者:1000元。
(2)會員本人生育者:600元。
(3)會員傷病住院者:600元。
(4)會員本人死亡者:1000元。

五、申請條件:
  1. 會員結婚者,具喜帖(結婚當日之前申請);如會員兩人結為夫妻者,均可申請,但須加入本會滿一年始可申請。
  2. 會員本人生育之祝賀,具當年度之生產證明書及印章至本會會館申請。
  3. 會員傷病住院之慰問,具醫師診斷書,一年限申請一次,以請領日之當年度計算。住院診斷書以2年內之記錄為憑。
  4. 會員本人死亡之撫慰,具死亡證明、除戶證明、受益人身份證及印章申請核付。
六、申請辦法:本辦法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由會員本人或委託之代理人持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人印章向本會申請,會員退會以自動棄權論。

七、本辦法經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年度福利費預算編列項目支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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