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農機代耕業職業業工會「重陽敬老」贈禮申請辦法
90年01月17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訂定
91年01月23日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102年01月23日第八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106年1月19日第九屆第4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一、目的:本會為發揚中華固有倫理道德、提倡敬老尊賢美德、促進社會和諧,贈禮以示敬意,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對象:凡加入本會會員滿1年者,按時繳納會費而符合下列規定範圍者,均可申請。
三、申請資格:符合前項資格之會員年滿75歲以上,年齡以戶籍記載為準,自出生之日期起實足年齡計算。
四、申請期限:本會主動寄發通知符合之會員領取,逾期恕不受理,會員退會以自動棄權論。
五、申請手續:填具申請表格(本會印備)。
六、申請文件:當年度通知書、會員證、印章,至本會會館領取。
七、本辦法重陽敬老贈禮由年度福利費預算編列項目支出。
八、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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